2019-10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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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计划
第十一条 2023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3个,总计划25人,具体分专业计划等情况详见下表。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专业计划 |
招生对象 |
1 |
工程测量技术 |
10 |
退役军人 |
2 |
现代物业管理 |
5 |
退役军人 |
3 |
健身指导与管理 |
10 |
退役军人 |
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,不超计划录取。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,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。
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
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函〔2023〕1号)有关要求。
第十三条 3月31日,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。
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
第十四条 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的招生对象为退伍军人,退役士兵免予文化素质考试,只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。考试时间为4月1日。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。
专业名称 |
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|
工程测量技术 |
心理测试+专业技能测试(或职业倾向测试)+面试 |
现代物业管理 |
|
健身指导与管理 |
第十五条 考试计分综合成绩=职业技能测试成绩×2,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。总分400分。
第十六条心理测试和面试部分按照规定进行。
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,综合考虑招生计划、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,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对分数相同的考生,按职业技能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。另外,对于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。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。
第十八条 4月12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,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,公示期7天。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。凡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、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,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。
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
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,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。
专业名称 |
学费标准 |
工程测量技术 |
5000元/年 |
现代物业管理 |
5000元/年 |
健身指导与管理 |
6500元/年 |
注:本次单招考试收取报名费200元/生,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。学生入校后,住宿费、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。
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。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;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、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,其他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,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、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一致,需全日制在校就读,并享受同等待遇。学生在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。
第二十二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,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,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,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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